一、出臺時間:2022年3月14日
二、背景依據: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新政辦發〔2021〕31號)文件精神,推進“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縣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機制,壓實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根據《關于印發吐魯番市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吐政辦〔2021〕40號)文件要求,結合鄯善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三、目的意義:實施農村公路“路長制”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好農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加快補齊農村公路管養短板的重要內容,是夯實各級人民政府責任、構建規范化可持續管護機制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快提升農村公路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推進農村公路“路長制”對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健全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四、總體要求:到2022年底,農村公路“路長制”全面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農村公路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到2025年底,以“路長制”為核心的“四好農村路”建設長效機制全面建立,農村公路高質量發展體系基本形成。
五、執行口徑:縣政府主要負責人任本行政區域農村公路總路長;縣政府分管交通運輸負責人任縣級路長。各鄉(鎮、場)和村(居)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分別任本區域鄉鎮級路長、村級路長。
六、文件重點內容:
在總路長的總指導、總調度和總協調下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鄉(鎮、場)、村(社區)開展以下工作:
1.負責公路、橋梁、隧道及排水系統等沿線附屬設施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維護,保持路面干凈整潔、排水暢通,保障公路運行安全;
2.負責區域內公路橋梁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3.負責區域內交通秩序的維護,保持公路暢通;
4.負責區域內公路綠化(含行道樹、綠化帶等)長效管護,美化公路環境;
5.負責區域內公路兩側路域環境整治(環境衛生、占道為市、亂堆亂放、違章廣告等),保持路域環境整潔;
6.負責區域內超限超載超速及道路潑灑、飄散行為的處置和交通安全設施的維護,保持路面整潔,維護路產路權,保障公路運行安全;
7.依法對違章建筑進行整治和公路兩側建筑紅線的控制,保障公路運行安全;
8.加強公路沿線兩側廠礦企業、門店及施工作業工地可視范圍內的環境衛生整治;
9.協調新、改建公路征地拆遷事宜。
七、落實的措施要求
(一)加快農村公路建設步伐
(二)加強農村公路管理
(三)加強農村公路養護
(四)提升農村公路運輸水平
(五)加強農村公路生態保護
(六)強化農村公路應急和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