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園藝場、縣直各部門:
行政許可是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重要手段,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對于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意義重大。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自治區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新政辦發〔2022〕46號)及吐魯番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吐政辦〔2022〕34號)精神,現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承接中央層面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和自治區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吐魯番市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設定鄯善縣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同步梳理鄯善縣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2022年底前實現全區各部門依法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建立統一編制、聯合審核、動態管理、全面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厘清監管責任,推進審管有效銜接,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推動線上線下融合,實現事項清單一致、實施要件統一、辦事指南同源。構建形成分級負責、事項統一、權責清晰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系,將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
二、依法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一)落實清單編制責任。結合我縣實際,共梳理了243項行政許可事項,其中由上級設定、鄯善縣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237項;自治區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設定、鄯善縣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7項;編制形成《鄯善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詳見附件)并予以公布。
縣人民政府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機構(以下稱審改牽頭機構)負責組織梳理上級設定、本地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本地區地方性法規、省級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編制本地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并抄送上一級審改牽頭機構。同時負責鄉(鎮、場)行政許可清單編制和發布工作。
(二)做好系統對接。積極配合自治區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行政許可管理系統,接收行政許可事項數據接口,為縣級各部門確認、接收、編制、報送、發布和同步行政許可事項數據提供支撐。及時將審核通過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基本要素、實施要素、辦事指南)在自治區政務服務網站(鄯善縣)、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許可管理系統及其他相關服務渠道予以發布更新。
(三)統一清單編制要求。縣政府審定發布的行政許可事項基本目錄已逐項明確事項名稱、主管部門、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基本要素。清單中上級設定、本地區實施的事項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級清單的范圍,確保事項同源、統一規范。鄯善縣各相關單位要通過行政許可管理系統,確認國家政務服務平臺下發的行政許可事項主項和子項,接收國家政務服務平臺下發的行政許可事項基本要素和實施要素,編制發布鄯善縣行政許可事項??h直各相關單位依次從行政許可管理系統編制、認領和發布行政許可事項。
三、依法加強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
(四)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許可。對清單內的行政許可事項要逐項制定實施規范,確定子項、辦理項,明確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程序、審批時限、收費、許可證件、數量限制、年檢年報等內容。同時要依照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制定辦事指南,并向社會公布。辦事指南一經公布,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不得隨意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環節、收費、數量限制等,不得超時限辦理行政許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對人的合理優化調整。在嚴格執行辦事指南的同時,通過推行告知承諾、集成服務、一網通辦、跨省通辦等改革措施,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
(五)及時做好清單調整和銜接。行政許可事項上級清單作出動態調整的,下級清單要及時更新確認行政許可事項(基本要素、實施要素和辦事指南),及時同步到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行政許可管理系統,并停用原行政許可事項。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等中涉及的行政許可事項,各相關部門應負責嚴格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保持一致并做好銜接,協同做好清單內容對接匹配。
(六)加強清單應用實施。縣直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變相許可。在清單之外,有關行政機關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備案、證明、目錄、計劃、規劃、指定、認證、年檢等名義,要求行政相對人經申請獲批后方可從事特定活動的,應當認定為變相許可,要通過停止實施、調整實施方式、完善設定依據等予以糾正。
四、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
(七)依托清單明確監管主體和重點。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三定”方案規定,確定監管主體;法律法規和“三定”方案規定未明確監管職責的,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確定監管主體。對多部門共同承擔監管職責的事項,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實施綜合監管。有關部門之間就監管主體存在爭議的,報同級人民政府決定??h直各部門要對列入清單的事項,充分評估實際情況和風險隱患,科學劃分風險等級,明確監管重點環節,實施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其中,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眾健康,以及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要依法依規重點監管,守牢質量和安全底線。與行政許可事項對應的監管事項,應納入“互聯網+監管”平臺監管事項動態管理系統。
(八)結合清單完善監管規則標準。對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要明確監管層級、監管部門、監管規則和標準。
(九)加快線上線下融合,探索清單多元化應用。推進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指南等在線上線下服務渠道同源發布、同步更新,做到線上線下辦事一個標準、一套材料、一體化辦理。要依托許可管理系統,匯總公布清單內行政許可事項的線上線下辦理渠道,逐步完善清單事項檢索、辦事指南查詢、網上辦理導流、疑難問題咨詢、投訴舉報留言等服務功能,方便企業和群眾辦理行政許可和開展監督。結合自治區“一網通辦”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配合自治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與全國行政許可管理系統深度對接,實現數據及時交互共享,對行政許可全流程開展“智慧監督”。鼓勵縣直各部門創新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應用場景,提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滿意度。
五、工作要求
(十)加強組織領導。鄯善縣審改牽頭機構將進一步加強對縣直各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督促,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h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加強統籌協調,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及時研究解決清單管理和行政許可實施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工作落地落實。
(十一)強化經驗總結和監督問責。梳理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工作,納入2022年度績效考核。鄯善縣審改牽頭機構要加強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梳理及實施情況的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對實施清單管理、改革創新許可實施方式、進一步便利企業群眾辦事的典型經驗和做法,要及時總結推廣。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托政府門戶網站、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等接受社會監督。針對違法違規編制清單、實施行政許可或者實施變相許可等問題,要主動加大監督力度,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十二)按時完成清單編制。2022年10月底前編制并公布鄯善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鄉(鎮、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鄯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