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園藝場、縣直各有關部門:
《2022年鄯善縣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鄯善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鄯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2年鄯善縣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22年鄯善縣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吐魯番市委、市政府關于政務公開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加快轉變政務公開職能,重點圍繞助力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保持社會和諧穩定、提高政策公開質量、夯實公開工作基礎等方面深化政務公開,更好發揮以公開促落實、強監管功能。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2﹞8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自治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新政辦函﹝2022﹞127號)《吐魯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年吐魯番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吐政辦函﹝2022﹞52號)要求,現結合鄯善縣實際,制定工作要點。
一、以公開助力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一)加強涉及市場主體的信息公開
1.進一步增強政策制定實施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2.加大餐飲、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運等行業幫扶政策的公開力度,促進穩就業和消費恢復。
3.建立市場主體反映投資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問題的辦理和反饋機制,及時回應和解決“堵點”問題,推動優化投資和建設環境。
4.持續推進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信息公開工作,依托行業監管部門行政執法數據,形成工作對接機制,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及時向社會公布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信息,為各類市場主體規范健康發展營造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二)加強涉及減稅降費的信息公開
5.利用政府門戶網站、新疆政務服務網、政務新媒體等系統集成、智能推送新疆稅務已出臺的各項減稅降費政策特別是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幫助基層執行機關和納稅人繳費人第一時間全面準確了解政策,做到應知盡知、應享盡享。
6.積極主動開展稅收優惠政策咨詢和政策輔導,加大對騙取稅費優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懾。
(三)加強涉及擴大有效投資的信息公開
7.認識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吐魯番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要求,依法依規做好擴大有效投資相關規劃、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積極引導市場預期。
8.密切關注重大建設項目輿情,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及時發布權威通知公告、重要政策等信息,及時作出回應。
9.聚焦基礎設施補短板等重點領域,精確把握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關切,加大政策解讀力度,著重發布解讀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吐魯番市委、市政府穩增長政策措施,加強政策咨詢服務,推廣擴大有效投資。
二、以公開助力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四)持續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開
10.嚴格執行疫情防控信息發布各項制度,統籌用好各類信息發布平臺,持續發布疫情防控進展信息,及時充分回應社會關切,進一步規范流調信息發布和管理,保護個人隱私,避免對當事人正常生產和生活產生不當影響。
11.加強疫情防控信息發布工作協調,向社會公開發布的信息,要與上級單位對下級單位下達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強多方協同合力。
(五)強化穩就業保就業信息公開
12.加大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解讀和政策培訓工作力度,重點對基層執行機關開展政策培訓,使各項政策能夠落得快、落得準、落的實,最大限度利企惠民。
13.加強政策宣傳和推送工作,及時宣傳就業支持政策,動態公開技能培訓政策規定及經辦流程,讓更多群眾能夠獲得就業培訓機會,幫助他們更好就業創業。
(六)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
14.重點加強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公共屬性較強、需要重點監管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h教育、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境保護、公共交通等領域主管部門,要主動對接上級有關部門,嚴格執行已出臺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深入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助力監督管理的強化和服務水平的提升。
三、提高政策公開質量
(七)深化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集中公開
15.深化法規集中公開工作,配合國家、自治區和吐魯番市做好行政法規庫鏈接工作,2022年底前配合吐魯番市完成5部地方性法規歷史文本收錄工作,規范網絡文本格式,優化數據下載功能。
16.鞏固規章集中公開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規章動態更新工作機制,高質量發布現行有效規章正式版本,穩步推進規章歷史文本收錄工作。
(八)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集中公開
17.高質量發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正式版本,縣直各單位要在政府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公開并動態更新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結合實際情況有序推進。
18.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逐步探索建立本地區統一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庫,建立健全動態更新工作機制。
(九)加強政策集中公開成果運用
19.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加強統籌,更好發揮政策集中公開成果的積極作用,以完整準確、動態更新的現行有效制度體系,為行政機關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編制各類權責清單提供基本依據。
20.加強政策集中公開成果的推廣使用,方便社會公眾全面了解各項規章制度,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
(十)優化政策咨詢服務
21.加大政策咨詢窗口建設力度,提高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實體服務大廳的政策咨詢服務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學、就業、創業、養老、醫療、納稅、疫情防控等方面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
22.加強政策解讀,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新政辦函﹝2022﹞97號)要求,堅持“誰起草、誰解讀”“誰解讀、誰負責”的原則,健全部門協同聯通、對接共享的政策問答體系,重點圍繞重要政策法規、重大規劃方案等做好政策解讀工作,更加注重對政策背景、出臺目的、重要舉措等方面的實質性解讀,切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促進政策落地生效,提高公眾對政策的“獲得感”。
23.鼓勵推進智能化政策問答平臺建設,圍繞各類高頻政策咨詢事項,以視頻、圖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問答庫并不斷豐富完善。
四、夯實公開工作基礎
(十一)規范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24.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增強規范意識,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嚴格做好保密審查,防止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數據匯聚引發泄密風險。
25.認真執行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案件審理制度,依法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案件。
(十二)科學合理確定公開方式
26.準確把握不同類型公開要求,綜合考慮公開目的、公開效果、后續影響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公開方式。公開內容涉及社會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廣泛知曉的,可通過互聯網等渠道公開。公開內容僅涉及部分特定對象,或者相關規定明確要求在特定范圍內公示的,要選擇適當的公開方式,防止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或者泄露個人隱私、商業秘密。
(十三)加強公開平臺建設
27.嚴格落實網絡意識形態責任制,確保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安全平穩運行。2022年底前,政府門戶網站全面支持互聯網協議第6版。
28.深入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強化政務新媒體矩陣建設,加強各單位協同,及時準確傳遞黨和政府的權威聲音。
29.規范高效辦理“我為政府網站找錯”平臺網民留言。
(十四)扎實推進基層政務公開
30.深入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推進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和落實。依托政府門戶網和自治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積極推進“互聯網+政務”,探索創新集成發布、精準推送、智能查詢、管理利用等方面的做法。
31.縣級政府要及時公開涉農補貼申報信息,同時匯總當年面向農村的各類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實際發放結果,年底前將發放結果以村為單位通過村務公開欄公開,公開期滿相關材料留存村委會供村民查詢。
32.著力加強電話解答、現場解答等政策咨詢渠道建設,推動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的協調聯動。務實推進政務公開專區建設,為基層群眾提供政府信息網上查詢、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政策咨詢等服務。
五、強化工作指導監督
(十五)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33.推動落實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政務輿情回應主體責任。在發布重大政策的同時做好解讀工作,主動解疑釋惑,積極引導輿論,有效管理預期。充分評估政策本身可能帶來的各種影響,以及時機和形勢可能產生的附加作用,避免發生誤解誤讀。加強政務輿情監測和風險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導工作,更好回應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關切,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十六)有效改進工作作風
34.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進一步加強工作指導,積極主動幫助下級單位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難問題,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
35.進一步規范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工作,地市級以下政府不再開展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下級單位不得與上級單位委托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政務公開咨詢、培訓、外包等業務合作。行政機關向社會公開發布排名結果或問題通報的,要按程序報本行政機關主要負責同志批準。
(十七)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36.各單位要對照本要點提出的重點任務,梳理形成工作臺帳,明確責任主體和時限要求,逐項推動落實。對上一年度工作要點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
37.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規范年報格式,提升年度報告內容質量,嚴格按照規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社會公布,更好發揮政府信息公開對于政府工作的監督、規范作用。
縣直各單位、各鄉(鎮、場)要嚴格落實本工作要點要求,將本要點落實情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